补发上个月的工资在个人所得税系统里怎么申报 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按照发放日来计算的,不论你是几月份的工资,需要统一在发放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数.也就是说如果在本月发放了本月的5000及上月未发放的工资5000则需要按照10000来确定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想要补税处理的话如下.个税逾期申报请填写"个人所得税明细补、退税申报表",到主管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资料具体请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税?

1、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按照个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应以纳税人一个月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若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负明显畸高.各地税务机关特此而发文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做法;

3、例如:粤地税发[1999]239号文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1997] 101号文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均对此作了明确;

关于补发工资如何在网上申报缴纳个税的问题,上述文章详述了具体的操作方法.除此之外,文章还解答了补发的工资如何计算个税的问题.本文解答完毕.

补发上个月的工资在个人所得税系统里怎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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